签分包合同最容易犯的错,是把注意力全放在价格上。而真正让总包吃亏的,往往是价格之外那几条没写清的内容。
分包管理做了这么多年,我看过因为合同条款漏洞损失几十万的项目,也见过条款写得严密、几年下来几乎没有扯皮的。区别就在几个关键条款上。
分包扯皮十次有八次是从范围开始的。
范围条款必须解决的问题是:哪些是你的、哪些是我的、交界处谁负责。
具体要做到三件事:
第一,按部位或工序划分,不按「大概」划分。 不能写「负责主体结构施工的钢筋工程」,要写清「负责一号楼三层至十层主体结构钢筋制作、绑扎、安装,含加工场内的钢筋对焊与直螺纹连接」。
第二,把交界面的责任写清。 比如钢筋与预埋件的配合、模板与钢筋的交接、水电与土建的预留预埋,这些交界处最容易出现两边都不管的空白区。
第三,把「不含」的内容列出来。 明确写清甲供材料范围、总包提供的机械和场地范围、安全防护设施由谁搭设。
价格条款除了单价,还要说清几件事:
有一个高频陷阱要特别提示:付款条件里如果没有把「农民工工资已支付」作为前置条件,一旦分包拖欠工人工资,总包会被追责。 正确的做法是在合同中明确:分包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,工资支付凭证作为支付进度款的前置材料,并接受总包代发或监管。
只写「质量由分包负责」,出事时往往什么都主张不了。正确的做法是写清:
质量方面:执行什么标准(图纸、规范、验收标准)、验收程序(自检、报验、监理验收)、不合格的返工责任和费用承担、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义务。
安全方面:分包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、落实安全教育与交底、遵守总包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、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;同时明确总包对现场的统筹管理权。
人员方面: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求(技术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)、人员更换的报批要求、实名制管理义务。
资料方面:施工资料的同步形成和提交义务、竣工资料的移交、资料的格式要求。
体会:责任条款的价值不在于事后追责,而在于事前明确。写清楚了,双方都知道该干什么,反而很少走到追责那一步。
建议一:把招标文件和合同一起管。 招标文件里写的要求(人员、设备、业绩、承诺)要全部进合同,否则中标后分包可以说「招标文件里没写进合同,我不认」。
建议二:附表和附件比正文更有用。 把工程量清单、甲供材料表、总包提供设施清单、技术要求、安全管理协议做成附件,明确是合同组成部分。正文写得再细,不如附件里的清单实在。
建议三:签完之后要交底。 合同签完不是结束,要把关键条款跟项目部和分包的管理人员讲一遍——特别是计量规则、验收标准、支付条件、扣款标准。很多人签了合同但项目上没人知道内容,等于白签。
分包合同不是签来防着对方的,是签来把「谁干什么、怎么算钱、出了事怎么办」这三件事说清楚的。
说清楚了,合作才顺;含含糊糊,早晚要吵一架。工地上吵一架的代价,往往比签合同时多花的那两天时间大得多。